发生保险事故后,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将为您提供7×12小时理赔咨询服务。请参考以下理赔指引:
1.理赔咨询
理赔咨询请拨打4006-11-7777
2.理赔资料
医疗险理赔申请书
我们认可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诊断证明、入院前门急诊病历、出院小结、住院病历(加盖医院病历专用章)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
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
银行卡复印件
3.提交申请材料
将理赔资料邮寄至我公司指定的联系地址:
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24楼01-05单元
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中心
方便时亲临我公司营业网点柜面,现场提交理赔资料
4.理赔审核
理赔资料递交齐全、责任明确无需调查的,将在7个工作日审核结案。
5.支付保险金
我们将将在结案或达成给付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金至您指定账户。
答:在保险期间内,符合报销要求的医疗费超过年免赔额后,超过部分按照100%报销比例报销,最高不超过保额上限。
除社保和公费医疗外,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年免赔额。
(1)床位费;
(2)膳食费 、护理费;
(3)重症监护室费;
(4)检查检验费;
(5)手术费、麻醉费、药品费、材料费、医疗机构拥有的医疗设备使用费;
(6)治疗费、医生费、会诊费;
(7)手术植入器材费;
(8)西式理疗费:物理治疗 、职业治疗 、语言治疗费;
(9)耐用医疗设备费;
(10)陪床费:未满18周岁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其父亲或母亲(限一名)或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其出生未满16周的新生儿陪同住院加床费以及医疗机构提供的膳食费;
(11)视为住院医疗的癌症治疗、肾透析费:因癌症进行诊断、随诊、复查、化疗、放疗而发生的门诊费,肾透析门诊费;
(12)住院前或住院期间转诊时发生的同城急救车费。
答:如被保险人住院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获得补偿,将依据被保险人住院天数,按照200元/天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。
对于同一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治疗,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最高以90日为限。本产品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以180日为限。